办理就业登记手续须知
用工单位确定录用对象后,应在30天内按税收缴交关系到相应的市或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一、用人单位办理就业登记必须先加入厦门市人力资源网会员(免费),然后按网上界面内容要求逐项录入员工的信息资料并提交,拟登记的一批员工信息资料录入并提交完后,打印出《厦门市职工花名册》和《厦门市录用员工登记表》等相关资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用工单位办理就业登记须提供如下资料:
1、办理本市户籍员工就业登记提供三项资料(含农户)
(1)《厦门市职工花名册》一式四联。
(2)《厦门市录用员工登记表》每人一份。(不能复印,并请贴上照片)
(3)全国统一样式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
注:大中专应届毕业生毕业后两个月实现就业且尚未办理全国统一样式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的,用人单位办理就业登记时,可暂不提供其本人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只需提供经厦门市人事局毕业生分配办公室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复印件和《厦门市职工花名册》一式四联即可。
2、办理外来人员就业登记提供两项资料
(1)《厦门市职工花名册》一式四联。
(2)《身份证》的复印件。如果《身份证》上的住址与《户口本》的住址不一致的应提供《户口本》复印件。
三、其他
1、用工单位应将《厦门市录用员工登记表》及全国统一样式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及时归入职工个人人事档案。
2、续签合同、兼职人员以及离退休职工返聘人员不须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四、办事时限:手续齐备,立即办理。
五、用人单位如对就业登记事宜有疑问,可致电市或各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就业登记部门,电话、地址公布如下:
市中心就业登记部门 电话:5114233或5205595 地址:长青路191号
海沧分中心就业登记部门 电话:6530625 地址:南海三路1268号
思明区就业登记部门 电话:5863055 地址:禾祥东路168号
湖里区就业登记部门 电话:5635673 地址:仙洞路3号
集美区就业登记部门 电话:6213632 地址:杏滨路898号
海沧区就业登记部门 电话:6580451 地址:南海三路1268号
同安区就业登记部门 电话:7316712 地址:环城西路99号
翔安区就业登记部门 电话:7889992 地址:新店路2009号
厦门人力资源网网址:http://www.xmhr.gov.cn/
网站联系电话:6530628 5205579 传真:52055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