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1)受理申请时间为每月1-5工作日,15-20工作日。
(2)服务窗口联系电话:5327907
(3)申请人办理许可过程中的救济权利:可向市监察局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监督机构:市劳动保障局监察室。电话:5323210